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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商标申请|商标注册|中国商标注册|注册中国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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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7-10-05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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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说明

“中国商标|商标申请|商标注册|中国商标注册|注册中国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参数说明

申请地区: 国内 业务类型: 申请
类别: 一标一类 申请国家: 中国
事项: 商标|商标代理|国际商标代理|深圳商标代理公司|广东商标代理公司|国际商标代理公司|中国商标代理 续展期: 每10年可续展1次
可以申请彩色商标: 可以指定颜色 申请类型: 商标|商标申请|商标注册|注册商标|申请商标
保护期限: 10年

“中国商标|商标申请|商标注册|中国商标注册|注册中国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商标”详细介绍

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办理途径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商标注册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四)直接办理有经办人的,应当提交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五)商标图样(六)要求优先权的,应当提交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交或在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完整的中文译文。未书面声明或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目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逾期未提交或未完整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或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无效。(七)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人的授权书并经公证。公证书应包括肖像人的肖像。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肖像人已死亡的,应附送申请人有权处置该肖像的公证书,公证书应包括肖像人的肖像。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可以不附送公证书。(八)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九)国内大陆地区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当注意符合《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之规定,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⑴负责人的身份证;⑵营业执照。2.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⑴签约人身份证⑵承包合同。3.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⑴经营者的身份证;⑵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4.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当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5.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将不予受理。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规费的缴纳受理商标注册费的缴纳数额及缴纳方式请见相关说明。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注意事项(一)《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二)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三)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提出异议的,如果申请人(即被异议人)对商标局的不予注册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四)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五)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原注册人想继续拥有该商标专用权,则须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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